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关于对纳税人逾期未申报行为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9 来源:威海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郭维昆等8户纳税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你(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因采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威海文登税限改〔2021〕1号).doc

附件2-逾期未申报纳税人公告送达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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