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申报

发布日期:2022-06-09 来源:纳税服务处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事项名称】

环境保护税申报

【申请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

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

法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2份


2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

2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享受环境保护税优惠的纳税人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

2份


【办理地点】

1.办税服务厅(场所)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2.电子税务局http://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可拨打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咨询

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 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税由纳税人所属海洋石油税务(收)管理分局负责征收。

6.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自季度终了之日起 15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 3 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7.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8.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人在申报时,应办理“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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