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发布日期:2022-06-09 来源:纳税服务处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事项名称】

电话咨询

【基本编码】

002030044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行使层级】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实施编码】

11100000000014445H7002030044000

【事项状态】

在用

【事项版本】

2021年9月版本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100000000014445H

【受理条件】

纳税(缴费)人通过拨打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咨询电话提出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无需办理材料

【是否收费】

【服务对象】

1 自然人 2 企业法人 3 事业法人 4 社会组织法人 5 非法人企业 6 行政机关 9 其他组织

【到办事现场次数】

无需现场办理

【特别程序】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办理地点】

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各级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其他咨询服务电话。

【办理时间】

1.国家级:12366北京中心 工作日 9:00至17:30

12366上海(国际)中心 周一至周六 9:00至17:30

2.其他: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依据本地工作时间自行确定电话咨询服务时间。

【办理机构】

1.国家级: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

2.其他:各地12366纳税服务主管部门

【咨询方式】

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各级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其他咨询服务电话。

【监督投诉方式】

12366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类型】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网办】

【常见问题】

电话咨询的答复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答:电话咨询的答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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