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2019年第1号)自到期之日起继续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2022年6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的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