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05 来源: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市中区京华宾馆对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济南税稽二罚告〔2022〕30号)的处罚事项有异议而提出的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六十三、六十四条规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我局决定就市中区京华宾馆税务行政处罚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时间:2022年5月09日13时30分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6号)912会议室

听证申请人:市中区京华宾馆

本案调查人:袁川鲁、马新雨、孙奎

案由:市中区京华宾馆申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注意事项:

1、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听证会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持距听证会召开之日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码、同行密接人员自查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身份登记。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联系电话:0531-8655300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二0二二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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