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人大十三届七次会议第2022005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4-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对省人大十三届七次会议第20220053号“关于加快推进废旧家电绿色再循环产业发展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立足“主动服务”,积极做好调研汇报。根据现行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政策统一由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制定,省级及以下税务部门没有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权限。根据代表提出“按溯源体系确认回收成本,降低所得税”的涉税建议,我们将积极开展工作调研,详细了解纳税人的困难和需求,对企业的合理诉求我们无权满足的部分,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意见建议,努力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二是聚焦“精细服务”,促进政策红利加速享。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鲁税通等方式多维度、多渠道开展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税费优惠政策。纳税人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

三是坚持“精准推送”,推动税费优惠精准享。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组建税收专家顾问团队,深入了解企业深层次的需求和期盼,因病施治、因需定策,为企业量身打造涵盖优惠政策、税收风险、纳税服务、经营态势在内的全周期税收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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