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之规定,现将枣庄市郑大哥豆制品有限公司等61户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山亭区税务局2022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决定书对外.doc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山亭区税务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