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13 来源:威海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威海昊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1000MA7ETRYF3L):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16〕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临港二分局税限改〔2022〕41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4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