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31 来源: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济南新同合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济南税稽二罚告〔2022〕26号)的处罚事项有异议而提出的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六十三、六十四条规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我局决定就济南新同合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时间:2022年4月11日13时30分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6号)12楼会议室

听证申请人:济南新同合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案调查人:潘洪新、张晓晖、王杰、王海平

案由:济南新同合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注意事项:

1、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听证会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持距听证会召开之日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码、同行密接人员自查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身份登记。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联系电话:0531-8655300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二0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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