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威海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最新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威海建设规划(2021—2025年)》各项要求,积极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税务建设,为高质量完成各项税收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法制教育培训内容,深刻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开展理论中心组学法,从完善税收治理体系和提高税收治理能力的高度来认识、定位新时期税收法治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认真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建立健全新型组织税费收入管理运行机制,加强收入质量的严密监督与过程控制,确保组织收入管理规范、运行高效、增长有序。升级完善“收入+管理+评估+稽查+执法”五位一体的组织收入管理机制,及时掌握收入变化动态,提高税收收入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主动做好政策梳理,先后形成了包含19类67项重点文件的《减税降费政策汇编》,分13项307条整理了《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盯紧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确保该减的税减到位。2021年1-11月份,落实税费优惠政策115.6亿元。
4.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统筹“大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服务举措,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对传统办税服务大厅重新布局,缩减60%窗口,建立集事项办理、权益维护等为一体的“纳税人之家”,推行“威您办”远程办税服务,搭建“云端办税服务厅”,打通“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最后一公里”,提供免费邮寄370笔,接受咨询4948条,全市“非接触式”办税比例达95%以上。
5.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盯紧抓牢,统筹做好全市税务系统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参与疫情隔离服务,参加疫情志愿服务16000人(次)。分级分类落实“一户一策”要求,对2728户“规上”企业进行“一户一策”精准监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6.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和方式。通过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加强问题、意见的信息收集,完善公众参与形式,促进征纳互动,化解政策执行争议。
7.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将11件税收规范性文件都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对新制定的1件规范性文件按规定的形式、时限及内容提交备案审查,以公告的形式进行发布,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8.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清改废立的要求,形成长效清理机制,做到专人负责、随时清理、及时公开。2021年,对威海市税务局现行有效的1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10件、废止1件,确保文件合法有效。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9.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10.规范决策程序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制度规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抓好“审核主体、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让权力经受法治的检验,2021年,对4件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11.加强合法性审查。将专家论证引入合法性审查,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查作用。对政府相关部门拟定的296份文件的涉税问题进行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62余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公示方面注重统筹,市局统筹需要公示的内容,打包下发模板,基层按照模板直接套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注重指导,积极推广使用省局建成的执法音像记录平台,指导基层按照执法要点熟练应用音像设备,全市已配备125台执法记录仪,全年执法音像记录435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注重规范,严格按照审核要点,规范审核流程,实行集体审理,并依托公职律师跨区域工作机制,统筹公职律师参与审核。
13.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山东省税务局制发的《山东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严格落实“首违不罚”。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4起案件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14.完善风险监控管理。开展风险分级分类预警监管,扎口下发风险任务3500户次。开展政策落实风险应对情况复核工作5期,复核应对指标2084条,对398条应对反馈结果不规范的情况回退调整并指导完善。制发督审风险提示2期,督促指导基层做好核查整改和有效应对。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5.坚持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6.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17.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单位内部防范化解本单位重大风险责任。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8.强化税收执法矛盾化解工作。注重以预防工作为基础,防范关口提前,对纳税人举报投诉、纳税争端、对税务处理决定的异议等事项提前介入,积极稳妥处置,及时发现和处理执法隐患,强化执法内部监控,促进征纳关系的和谐。
19.发挥专业人才处理涉税争议的作用。依托机关实体化,注重发挥公职律师办公室实体统筹优势,通过建立公职律师管理档案,统筹调配管理全市14名公职律师,协同应对化解涉税争议,既发挥公职律师的自身专业优势,又通过团队协作增强个人实践经验,还有效的将涉税争议化解在初期阶段和基层层面。今年以来,共组织公职律师参与处理税费争议7件。
20.健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梳理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涉税舆情监控引导机制、内部矛盾调处化解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研究和运用税务行政和解调解制度,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严格落实信访工作相关规定,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纳税人合理诉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1.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推进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纳税服务、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通过纳税人培训班、传统媒体、纳税服务大厅、税收宣传月、官方网站等平台,多维度、有针对性的对纳税人进行宣传。
22.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纳税人意见建议征集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两权”行使程序和信息公开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政务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基础信息和专项信息相结合、统一平台与多元渠道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归口负责和集中管理相结合”,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执法主体、权限、人员、流程图等16项基础信息,及时在平台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对从金税三期自动采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2项专项信息,统一审核口径、标准、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公示期限等要求,准确公开。
23.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咨询服务热线作用,积极整合公开载体资源,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手段,关注公众呼声。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通过税收宣传月、公共查阅点以及其他社会媒体开展宣传,增大辐射面,发挥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服务作用,提升在线互动效率。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24.强化金三系统运维。组建市级智慧税务运维基地,统筹全市金税三期系统的运维,全市征管问题分析提报时长下降45%以上,智慧税务实体化运维得到省局充分肯定。
25.加强信息化监管。依托机关实体化平台,搭建税收监管模块,实现日常税收监管任务统筹部署,任务直达基层,每项任务配套问题说明和工作方法,让基层简单了解直接上手;任务明细取消上传下达中间环节,直接推送税源管理单位具体人员落实;反馈要求简洁明了,基层最简化填写,无需提报,保存即反馈,结果市、县、分局三级实时共享,切实提升了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26.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实现党的建设与税收法治建设有机结合、深度融合。
27.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主要负责人担任本机关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制定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将税收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税收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严格贯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确定会前学法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规划,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28.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落实会前学法制度,组织理论中心组学法,由法制部门负责人讲解法治内容,强化“关键少数”法治素养。强化网络教育培训,在培训中设置法治课程,通过听取专家讲解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典型案例及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内容等,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定期转发上级局以案释法业务案例,对业务案例进行分析点评,夯实执法人员法治理念,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市税收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与法治税务建设的总体任务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法治社会的快速发展与法治思维站位不高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矛盾,大局意识整体思维需要进一步增强,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谋划、推进税收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全面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要不断提升,税收管理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税收执法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风险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对新经济新业态和资本的新特点研究不足,相应的税收监管措施和技术手段没有完全跟上,智慧税务创新落实还不够深入具体;纳税人个性化服务需求与税收执法管理不到位之间不相适应,纳税服务的机制和手段还不能完全满足纳税人多元化、深层次的需求,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需进一步提高等。
下一步,威海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税务总局、省局及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突出“党建引航”,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夯实执法基础、优化执法方式,创新执法行为,切实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从法治税务的角度理解和服务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注重目标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进一步明确法治税务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实现路径。
(二)坚持制度引导。牢固树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对系统内的现有制度尤其是税收执法中纳税人关注度较高的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整合完善,先期从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相关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固化,确定适用对象,规范工作流程;对制度不健全的及时对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对与当前税收规范性文件相冲突的制度进行修订或者废止。
(三)加强法治培训。结合税收工作实践,引导税务干部避开执法“陷阱”和“雷区”,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争创“法治机关”,强化以案例说法等为重点的教育培训辅导,加强过程监督,使全体税务干部“知可为而为,知不可为而不为”。
(四)强化考核评价。围绕贯彻上级有关部署,加强对区市局的工作指导和协调督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完善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重点内容作为评价要点,加大考核力度,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