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送达《限期缴纳税(费)款》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4 来源:威海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丛方超、赵成辉等56户纳税人(名单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16〕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公告送达清册.xlsx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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