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适用)》的公告
郑刘敏、陈超等18户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16〕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适用)》。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适用)清册.docx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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