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11 来源:威海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邱君:(纳税识别号:511026********4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16]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适用)》(威海环翠税税通〔2022〕1000062020号)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东路49号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适用)威海环翠税税通〔2022〕1000062020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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