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丁之开:(纳税识别号:412725********4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16]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适用)》(威海环翠税税通〔2022〕1000062011号)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东路49号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适用)威海环翠税税通〔2022〕1000062011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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