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河东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30 来源:临沂市局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河东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河东区税务局)及时公开领导信息、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重要活动和机构信息等,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制作、审查、上传和发布工作,根据省局《2021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并结合税务系统全年工作重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做好内容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报道等工作任务,充分解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40条,其中公示处理行政许可3095条,处理行政处罚313条,人事任免29条,机构设置2条,联系方式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未有纳税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河东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的管理,对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河东区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依托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充分发挥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强化日常维护和监督检查,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快捷化和长效化,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二是通过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开。及时公开税收政策及涉税事项,免费提供办税指南,涉税事项示范文本、税收宣传资料和各类纳税申报表等。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借助电视、报纸等媒体渠道,主动宣传和发布有关税收和重要工作的信息。建立了以办公室为主体,各股室互相配合、提供信息来源的宣传模式,较好地进行了媒体上的公开工作;四是组织各类宣传活动进行公开。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街头、社区进行税收法制宣传。在“大众网”“在临沂客户端”“今日河东”等媒体发表20余篇。同时,河东区税务局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积极推广电子税务局、“鲁税通”平台的使用,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

(五)监督保障

河东区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明确工作方向和责任人,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等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完善相关监管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9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河东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待政务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体制,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激励机制,为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河东区税务局严格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落实“三项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14台,公示税收执法行为音像记录40条,公示执法信息2851条,抓好执法公示平台、全过程记录平台和裁量基准等制度的推行落实。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无。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