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坊子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坊子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坊子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潍坊市坊子区税务局”)特制作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潍坊市坊子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聚焦税收这一主责主业,进一步推进税务工作公开透明,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力度持续加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信息主动发布与解读,利用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重要节点开展宣传,通过推进“一户一策”服务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主动对接企业,上门精准推送最新税费政策和税费优惠政策享受情况,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协同性。持续扩大非接触、离厅式、预约与延时、掌上办税、无纸化办税模式,搭建政务信息新平台,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查阅机,可以实现24小时自助查阅,方便快捷。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及时开展。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和答复规范,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全面梳理、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按时答复,办结率100%,均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加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部门各司其职,定期上报信息,专人审核发布,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严格规范公开流程,把政务公开列入重点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和范围。

(四)信息平台建设更加完善。丰富信息发布形式,综合利用网站、新媒体、办税服务厅等平台,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相关税收信息。

(五)信息监督保障全面提升。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召开督办会议,严格把关公开内容,确保内容准确严谨。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凡拟主动公开的信息均经过各级层层审核审定,才能对外公开。全年未发生任何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强、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够的问题,我局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理解和运用,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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