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来源:高新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积极利用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关注度和权威性较高的优势,发布相关信息,保障纳税人知情权;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相关工作动态;三是利用税收宣传月、税收顾问上门走访、“一户一策”服务等契机,向纳税人缴费人面对面讲解税收政策,解答疑问。2021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主要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公开信息3条;通过网站其他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密切关注纳税人缴费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保证第一时间做出回应。2021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遵循保密审查程序,由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牵头严格审核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确保发布的信息既满足人民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又保证合法合规。2021年,发布的信息未出现任何违规情形。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方面,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显示屏等传统平台积极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利用钉钉、QQ群等渠道发布信息,回馈需求,充分延伸公开触角。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及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开展各项公开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年初制定政务公开考核标准,对各部门配合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及时向社会更新监督方式,利用各种宣传活动主动向纳税人征求意见,吸纳优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每季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回头看,梳理漏洞和缺项,及时补充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在取得了一定进步的同时也依然存在诸多不足,体现在一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有时政策发布不够及时,滞后于网络上的信息。二是解读不够全面,对于某些关注度较高的政策和改革事项,仅是发布了相关的信息,没有进行更为详尽地解读。三是监督手段还不够丰富,目前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地监督主要依赖于群众监督,内部监督还不够经常,不够到位。

针对以上问题,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时效性,提高公开频率,由专人第一时间发布涉税费信息。二是更加注重对信息进行解读,告知纳税人缴费人信息,注重结合区域实际对相关信息进行深入解读,向纳税人作出权威、详尽的个性化辅导。三是完善内部监督。梳理政务公开岗责体系,明确各股室职责,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行监督,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无死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日照市税务局网站查阅和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日照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6路177号,邮编276800,电话:0633-3220901,传真:0633-3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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