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来源: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日照市税务局”)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严格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立足于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发布公开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基本情况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管理,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日照市税务局政务网站及“日照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按照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发布涉税公开信息。2021年,通过日照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主要职能、领导简介、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条,通过网站其他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高度重视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内容严谨规范、及时高效,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相关权益。2021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化管理。设置专人专岗,明确股室分工和具体责任人,严格审核发布内容,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和舆情监测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公开政府信息前统一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围绕税收重点工作,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办税服务厅作为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要线下阵地,在办税服务厅内设置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政策内容和税务知识,对纳税人关注度较高的内容进行宣传;对外公开税收业务咨询电话,及时解答纳税人疑问;定期开展“纳税人学堂”对税收政策做解读。

(五)监督保障情况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严格落实上级部署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设置专人专岗,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保障公开信息质量,定期开展自查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完成相关工作。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责任体系有待完善,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聚焦重点、攻克难点,已作出如下改进:一是立足税收职能和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加大政府信息编撰工作。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优配齐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设置专人专岗,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公开效率显著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天津路126号,邮编:276800,电话:0633-8306565,传真:0633-8306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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