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岚山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来源:岚山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岚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日照市岚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日照市岚山区税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基本情况

日照市岚山区税务局及时对领导简介、机构设置等信息进行完善,主动发布涉税公开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利用好各种新媒体形式,及时解读办税缴费服务的新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成效,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堵点、痛点问题,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2021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主要职能、领导简介、机构设置等信息公开目录信息7条,通过网站其他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将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作为为企业和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过程,严格执行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及日照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落细落实各项公开工作内容。严格按照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保密审查,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始终坚持“事前审查”“一事一审”等原则,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程序,及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运用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和“鲁税通”等平台,积极推送税务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在办税服务厅,利用大屏幕、公开栏等方式,有效宣传减税降费等重要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

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发挥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日照市岚山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收集上报公开信息,做到公开及时、公开真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理论知识学习不够、业务水平不高,造成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日照市岚山区税务局更加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加强学习,积极组织参与政务公开课程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继续加大公开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协调联动,为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日照市岚山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33号,邮编:276807,电话:0633-2615316,传真:0633-261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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