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来源:日照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日照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日照市税务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拓宽公开渠道,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水平。

(一)加强主动公开。充分发挥日照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及其他公开平台载体作用,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2021年,通过日照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府采购、税收统计等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9条;通过网站其他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2条;通过“日照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29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明确受理部门、办理方案,规范受理程序,保持公开申请渠道实时畅通有效。2021年全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已按规定按时答复、全部办结。2件信息公开申请中,予以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未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修订《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系列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公开内容与形式、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府信息管理中的运用,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从内容和程序上积极保障政务公开精准度。

(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把日照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优化官方网站栏目设置,梳理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丰富拓展申请渠道,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网络平台入口。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依托日照市税务局官方微信和官方抖音账号,运用图解、动漫、视频、音频等多种形式,展示政府信息,同时,在新媒体平台增设入口,不断完善移动服务、远程办税、即时咨询等功能。

(五)健全监督保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及日照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细化各项公开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强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专题会议,不断增强依法公开能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日照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建设、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才队伍还不够强、人员配置较少,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等方面。

对此,日照市税务局采取措施加强了改进力度,进一步做好了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公开监管,规范审查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做好政府网站建设,优化网站栏目设计,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应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规范。认真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平台监管,保证网络、信函、传真、电话等申请渠道实时有效,满足社会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需要。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升税务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将政务公开的标准和要求贯彻到工作的各个方面,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经常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队伍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结合舆情监控情况和分析报告,及时回应社会热点,深入挖掘业务信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大新媒体的开发应用,利用小程序、视频、图解等形式,通过全媒体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社会公众更加便捷地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日照市税务局网站查阅和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日照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69号,邮编:276800,电话:0633-8781968,传真:0633-877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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