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泰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泰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新泰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新泰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2021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立足税务部门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树立了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

  (一)主动公开情况。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公开栏等手段,主动加强信息公开。2021年新泰市税务局更新局领导班子成员信息6条,通过信息公开栏、办税厅电子屏等发布公开信息62条,通过新泰“民意通”和泰安12345热线回应社会关切48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新泰市税务局按照《条例》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时回应申请人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2021年新泰市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管理,严格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审查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规范政府信息采集、发布、备案流程,严格审核把关,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公开职责,保障新泰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透明化、高效化。充分利用报刊、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主动公开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税收政策和办税事项,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更新“首违不罚”清单,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加大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力度,有效回应公众信息公开诉求。

  (五)监督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分局、局内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各部门之间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时的协调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管理需要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升队伍水平。积极开展相关培训,组织各单位法律、业务等方面的骨干,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和水平。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体系和工作流程体系,把握好申请和受理关,做到事事按程序、件件有答复,明确公开工作各项流程,切实发挥作用。三是加强宣传和部署。总结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经验,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各种渠道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程度,采取多样的宣传方式提高公众对税务工作的关注度,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工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新泰市税务局没有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的信息处理费用。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新泰市税务局本级数据。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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