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昌乐县税务局”)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昌乐县税务局办公室(电话:0536-6222698,邮编:262400,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洪阳街1399号)。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昌乐县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和昌乐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立足税收职能,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在《中国税务报》《潍坊日报》和凤凰网、潍坊税务网站、昌乐传媒网等各类网站和媒体公开信息1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昌乐县税务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根据条例要求发布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流程,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结合税务全流程协同管理平台,促进日常事务流转更加高效、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昌乐县税务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县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机构,负责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由2名业务骨干具体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宜,打造了“全局一盘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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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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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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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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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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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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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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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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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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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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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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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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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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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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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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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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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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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

1.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意识。认真对照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昌乐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到位的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2.进一步优化组织机构配置。重新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人员,保障人员配置。

3.进一步加大学习力度。组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质要义,加大相关人员培训力度,确保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习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2.学习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3.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学习力度。突出“全员学”,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全局性工作,不仅仅是某个岗位、某个职工的工作。要组织局内各单位负责人、各单位具体责任人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各支部学习内容,确保全员学通学透。

2.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利用税务部门直面纳税人缴费人的优势,通过内外部网站、办税服务厅张贴公告等形式,及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办税指南及业务流程等,并通过新闻媒体、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途径,积极创新拓展公开形式,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昌乐县税务局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昌乐县税务局2021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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