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诸城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诸城市税务局”)特制作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诸城市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管理。

根据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及时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主要职责、责任部门,严格落实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工作人员对相关制度强化学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业务素养与技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平台建设,加大公开力度。

在充分利用传统公开载体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运用新形式、新载体,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加强对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人权利义务等内容的宣传公开力度。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纸质资料、报刊、电视公开报道等传统媒体,围绕税收工作进行公开宣传。利用好省市局微信公众号、“鲁税通·龙城直播”线上课堂,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解读好税收政策,做好税务新闻、信息的发布。

(三)主动公开,保障公众权力。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办理程序、拓宽公开渠道,全力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及时在税务门户网站更新机关职能等信息,实时发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加强管理公开、结果公开和服务公开等。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精细业务流程,强化部门协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完善并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要求,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保障公众权利,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诸城市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健全监督保障,提高公开质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从信息发布源头做到严把关。将政务公开工作继续纳入绩效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跟进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方法不够多样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素质有待提升。针对以上问题,诸城市税务局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平台,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以小视频等生动趣味性更强的形式,加强网络新媒体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开拓创新思维,持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法,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诸城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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