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寒亭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寒亭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寒亭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寒亭区税务局”)特制作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寒亭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和社会关注涉税热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依法治税、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2021年,寒亭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严格按照上级规定途径及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依托市局外部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发布涉税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税务信息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寒亭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不断完善网络、信函、传真等受理渠道建设,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工作原则,建立保密审查台账,做到公开必审核,将审查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审核环节落实到位,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同时强化公开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寒亭区税务局认真落实《2021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按时按要求在办税服务厅公示栏和依托市税务局网站“县局通知公告”子栏目对优惠政策、减税降费、行政许可、定期定额、招标采购等信息进行维护更新,进一步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政务公开监督保障。一是根据人员调整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小组办公室成员,不断强化以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的工作机制架构,明确工作分工,强化责任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经常性地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回头看”,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不断完善优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不足、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信息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寒亭区税务局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配齐相关人才力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提升工作水平;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涉税热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不遗漏;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按时主动公开各公开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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