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来源:烟台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开发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运用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作用、手段,以为民、便民、惠民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规范,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主动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以《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为抓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服务“六稳”“六保”,强化政策解读,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基本要求,多层面、高频率发布信息,特别是针对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及时准确发布最新通知公告、政策服务措施,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操作规范》《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相关规定,加大职能部门协调力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答复文书等,细化依申请公开台账,做好原始档案管理。2021年开发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定公开审查工作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等,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公开事项发布的规范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各类平台在政府信息发布、传播、互动中的不同优势,推动网站专栏、政务新媒体等集成发力,并在中央、省级权威平台和地方主流媒体积极发出烟台开发区税务声音。

五)监督保障方面。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全系统开展信息公开专项培训,持续将信息公开列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强化日常监督,推进税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如对部分规范性文件、政策的解读不够,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得还不够深;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开发区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一是丰富对有关规范性文件、政策的解读方式和途径;二是配齐配强力量,完善政府信息工作体制机制;三是着力研究和精准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工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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