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垦利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垦利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垦利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东营市垦利区税务局”)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东营市垦利区税务局办公室(电话:0546-2522471,邮编:257500,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民丰路268号)。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税务局按照市局及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以制度建设、责任压实、协同联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税务工作有机融合,切实提升税收工作知晓度和满意度,有效推动税务部门公信力和透明度向好发展。

(一)主动公开。东营市垦利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意外”原则,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加大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全面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五项公开内容,切实加强税收政策解读,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以制度建设倒逼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化、过程透明化。2021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4条,其中领导简介6条,机构设置3条,人事任免3条,联系方式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行政许可2338条,行政处罚18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税务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明确公开规则,安排专人不定期开展对外公开网站监测检查,定期更新公开信息,加强错敏信息等重要内容日常监控,保证主动公开工作质量,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东营市垦利区税务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作用,加大信息化平台建设,创新平台公开形式,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密切关注税收工作新举措、新动向,及时通过公开平台发布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及便民办税服务信息,通过制作动画版微税课以及依托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打造“云端”辅导工作室等形式,开展线上直播课程等创新型公开,提升纳税人体验感、获得感,增强社会各界对税务工作参与度、知晓度、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监管机制,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常态化监测,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考评指标,注重公开办理规范性、准确性及实效性考核;二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了解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岗位人员业务素质,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税收工作大局的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38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及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强化过程监督,虽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仍有一定差距,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够大、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深刻剖析原因,积极完善整改,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设,明晰岗位职责,层层压实责任;二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素养,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性有效提高;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平台建设,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和热点信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最新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垦利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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