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以下简称“山东省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加强税费政策发布解读。通过开设网站专栏、微信推送等加强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效性。全年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是深化税收执法公开。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扎实推进权责清单事项公开工作,规范税收执法。

三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公开。2021年,主动公开单位预算和决算信息,审查公开人事任免信息10余批次,全文公开7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

进一步理顺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升办理效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予以公开的5件,无法提供的6件,不予处理的1件,不予公开的3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均为0。

(三)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便利化水平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税务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7×24小时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开设“减税降费”等专题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全年累计发布信息2713条,其中最新文件136条,通知公告53条。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方便公众监督和获取信息。

三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灵活运用视频、漫画等形式,加强信息发布和宣传,“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693条,订阅数突破620万,在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严格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制度机制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公文属性的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信息的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五)着力加强监督保障,提升工作质效

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切实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对税务总局通报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扎实整改到位。优化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加强对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山东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但同时也存在税收执法结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税收政策解读内容有待丰富、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山东省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事项的依据、程序及结果信息,方便公众获取信息,推动税务部门规范执法;二是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针对重点税费优惠政策设立专题专栏,方便公众查阅;三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税务部门工作实际,完善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山东省税务局本级数据,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机关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