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来源:菏泽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

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菏泽市牡丹区牡丹路166号,邮编274099,电话:0530—56355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加强信息公开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使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一)强化主动公开实效。根据《2021年菏泽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公众关心事项,多渠道进行政策解读,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公开载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确保信息公开到位,提高公众对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主要条款和内容的理解程度。

(二)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基本制度,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体系,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研究部署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根据统一要求,明确信息公开范围,有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深化政府信息管理流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建立信息上网复查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从信息公开发布内容和流程入手,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做到及时公开、准确公开。

(四)扎实推进政务平台建设。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打造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平台,定期对平台系统检测,保障政务公开平台安全稳定进行。

(五)加强公开常态化监管。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机制,内部监督是对照政务公开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外部监督通过收集群众反应的问题、提出的意见,逐条梳理,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依旧存在以下问题: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较少、公开内容不够细化。针对上述问题,经过采取下列措施,已经进行了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局领导负责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由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抓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二是强化部门联系。加强信息公开责任部门与各股室之间的联系,及时将各股室生成的应公开信息进行发布,保持信息生成与发布同步。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的宣传、解读,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让其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收费标准。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不存在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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