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邹平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来源:邹平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邹平市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邹平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邹平市鹤伴二路366号,电话:0543-2245003,邮编:25620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邹平市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方式,强化考核监督,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对照《条例》全面梳理主动公开目录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责任主体,细化公开内容。同时,通过纳税人学堂、税企座谈会、培训班、报告会、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纳税人的咨询辅导,帮助企业财会人员掌握具体政策和操作方法。

(二)依申请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高效、规范地办理依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把关、科室负责人、信息员具体负责的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公开机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对所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公开程序的合法性、公开形式的严肃性、公开实效的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省局、市局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权威性和准确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于市局官方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其中,市局官方网站按照省局、市局统一部署,逐步完善机构职能、领导简介等信息公开模块,并根据变动情况实时动态更新;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张贴摆放最新政策宣传册,电子显示屏动态播放最新法规、政策解读,并实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强化考核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对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失实、工作不规范导致负面舆情、纳税人投诉举报的现象进行问责整改。同时,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逐级审查机制,对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或因工作不力引起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8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邹平市税务局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全面规范政务公开条目,对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进行梳理和统筹,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提升公开时效。二是强化信息公开人员教育培训,以政策法规、新媒体应用、典型案例剖析等为重点培训内容,不断提高人员的责任意识、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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