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来源:滨城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十六路997号,邮编:256600,电话:0543-3096900,传真:0543-3096900)。

一、总体情况

(一)提升主动公开力度

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加大重点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人权利义务等信息的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以及其他部门的协作,宣传各类税收政策和服务举措,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提升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税收营商环境体验师”、办税群众、社会公众、媒体记者以及人大、政协委员走进税务机关了解税收工作,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对申请、办理、答复、送达、复议诉讼等流程进行完善规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台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处理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畅通。组织政务公开培训班,着重强化依申请公开知识培训,持续提升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水平。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加强制度保障。强化过程管理,规范政府信息的采集和使用,提高信息安全性和传递效率。强化信息审查,加大对信息公开属性的确认力度,分类别做好主动公开、不予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管理。强化发布审核,确定审核内容和要求,明确审核层级和责任,把好发布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程序关。

(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以税务网站为主体,持续推进网络直播、纳税人学堂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公开栏目建设,定期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利用鲁税通、微信税企交流群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在线答疑,高效回复政策疑问;开设“海林直播间”,组织业务骨干开展直播培训,为纳税人缴费人详细解读税收优惠政策和办税流程,全年举办各类宣传辅导65期;联合滨州广播电台开办“说说税收那些事儿”栏目,全年共开展25期专题税费政策知识分享;依托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打造远程服务枢纽,全年接听热线电话累计达18.5万笔。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纳税咨询、监督举报等政务联系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化公开考核,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指标。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典型案例讲评会,吸取经验,持续提升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干部培训课程,不断提升税务干部的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00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机构设置信息不全面;二是领导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完整。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进行了全面整改,规范了领导信息发布、补充完善了机构设置信息,便于公众更加全面、准确地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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