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特制作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和奎文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涉税信息公开,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一)主动公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网站等平台发布行政执法等各类信息,方便公众实时查阅了解涉税资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全流程,依法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完善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注重加强与法制等部门及法律顾问沟通会商,切实提高答复规范性和精准度,确保全流程运转顺畅,内容合规。

       (三)政府信息管理。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定期部署调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执行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标准的相关要求,有效建立起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运行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拓展公开渠道,建立税企微信群、钉钉群实时推送政策信息,充分运用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公示栏发布公开内容,确保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及时准确传递,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五)政务公开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密审查制度,认真执行保密审查三级签批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机关绩效考核有机衔接,确保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内容严谨。自觉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到“阳光下”运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针对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岗位业务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部门协同仍需进一步强化等问题,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技能。同时,细化完善运行机制,密切部门间分工配合,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还有待提高、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问题。

       下一步,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以社会公众、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为突破口,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潍坊市奎文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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