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乐陵市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来源:德州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乐陵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乐陵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合理、规范、科学、高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乐陵市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乐陵市税务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系统网站、新闻媒体以及税收宣传月等形式,对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等主动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712条,行政处罚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乐陵市税务局坚持严格按要求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申请按时回复。2021年,乐陵市税务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按照《条例》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时回应申请人关切,化解潜在争议,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公文公开审核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加强对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乐陵市税务局没有开通新媒体。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相关信息上传至“德州市税务局”“乐陵市人民政府”网站。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市局和市委市政府考核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健全考核机制,定期总结、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排查政务公开的风险隐患,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优化;三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乐陵市税务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深化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照《条例》内容,组织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座谈研讨等方式学习相关规程,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干部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努力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二是优化形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充分利用税务门户网站,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准确性和透明度,推动依法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大力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我局公开信息,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按时效、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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