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德城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来源:德州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制作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德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德城区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省局、市局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明确职责,夯实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地。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涉及需要纳税人、缴费人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及时完善机构概况、人事信息等内容,积极优化网站栏目设置。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项目及数量在本文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中有详细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规定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德城区税务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管理台账,强化审查机制。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审查机制,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后,由办公室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德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单》,与相关股室形成处置意见,与法制股一同报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后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保密审查,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涉密的信息均未公开。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制,将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程序与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在信息采编以及公文拟核过程中加强公开选项审查,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定期对本单位不予公开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和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可由依申请公开事项转为主动公开事项的主动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官方网站,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强化官方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健全网站管理制度,及时做好网站日常信息公开审批,按时做好规定栏目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依托办税服务场所显示屏、公告栏等,及时公开办税信息、税收政策及解读等信息,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场所宣传第一线作用。同时加强与社保、医保等单位联动配合,发挥一线窗口宣传作用,力争做到多角度、全方位发声,积极传递涉税信息。充分发挥融媒体平台作用,借助地方网站报刊、电视网络及手机短信等媒体平台,发布涉税费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增强考核颗粒度,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7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德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存在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三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德城区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德城区税务局范围内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信息公开意识。对直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质效。二是加大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三是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大力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工作,借助新闻媒体、短信群发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提升税法宣传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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