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来源:德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德州市税务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德州市税务局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贯彻省税务局、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内容,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力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经济社会生活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税务网站建设。结合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和工作需要,及时优化网站栏目设置。2021年,市局频道增加完善了机构概况、人事信息等内容,新增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专栏,发布政策速递、办税便利化、营商动态、媒体报道等内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局频道发布信息663条。

2.提升政务公开覆盖面。聚焦“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税费服务体验师”“首违不罚”“提速出口退税”等内容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升影响力、扩大覆盖面。2021年,德州市税务局3次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新闻发布会,5次上线《承诺热线》活动,在德州日报、德州晚报、德州电视台等地方媒体刊发稿件超过100篇。

3.创新新媒体宣传。全年“德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推送240余条。官方抖音号“德税有道”全年推送52条,粉丝量1.3万,浏览量508万,20.4万点赞。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山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全面梳理依申请公开的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1年度,德州市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件,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定期组织各部门对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税务网站和新媒体方面,着力依托山东省税务局网站德州频道、“德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德税有道”抖音号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平台更新及时、内容丰富,包括图解政策、动漫、宣传报道等内容。纳税人学堂方面,着力开展纳税人学堂网上直播课程,围绕税费优惠、办理流程等主题开展纳税人学堂114期,累计观看量达15万人次。其他公开渠道方面,联合开展“税收宣传 三十而‘丽’”征文活动,组织税收主题公交、城市彩绘等活动,深入推进税法进校园,将政务公开深入不同社会群体,营造良好氛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等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增加考核颗粒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组织市局机关和各县(市、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4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德州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公开载体不够丰富、基层政府信息工作需要进一步夯实等问题。

德州市税务局采取以下措施加力改进:一是坚持制度建设和渠道建设并重。按照省局机关实体化的工作要求,加强市局和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一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相关信息权威准确、公开及时。二是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并重。针对基层和相关业务科室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深入挖掘培养专业人才特别是年轻人员,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继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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