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环保税法实施三年多来中国企业绿色发展路渐宽

发布日期:2021-09-13 来源:【经济参考报】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经济参考报》 2021年09月12日 )

立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3年多来,税务部门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更好发挥税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职能作用,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绘就了浓重的“绿”底色。

政策引导,“求绿”的观念更强

坐落在大理洱海之畔的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是滇西地区产能最大的水泥企业。这几年,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敦山有了一个更加清醒的认识:在环保上面就应该花大钱。

2019年,公司投入资金99万元,对包装机加装收尘器。徐敦山坦言:“我们算过帐,进行设备改造,短期内成本会有所增加,但从长远看,污染排放持续降低,我们缴的环保税会持续减少,对企业来说利远远大于弊。”

事实也的确如此,通过改造,该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国家和地方标准,可以减按50%缴纳环保税,两年来累计减免环保税336.57万元。看得见的实惠,让徐敦山更加坚定了绿色发展的理念,决定继续加大投入进行节能改造。

徐敦山的经历,是环保税法实施以来,万千企业发展理念变化的一个缩影。

环保税主要根据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计算征收,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为了让这一原则深入人心,对更多企业产生正向引导,各地税务部门立足当地实际,深入环保税重点企业共同探讨生产设备环保升级、节能减排、治污等绿色发展路径,帮助企业走上绿色发展的“快车道”。

税务总局数据显示,3年来,排污在线监测超标率从2018年的11.32%下降到2020年的9.74%;纳税人申报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年均降幅分别为3.5%、3.1%,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年均降幅分别为3.8%、3.3%;每万元GDP产值对应的污染当量数从2018年的1.16当量下降到2020年的0.86当量,降幅25.8%。

“这说明环保税带来了明显的减排效应。”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练奇峰表示。据了解,三年来,环保税制不断完善。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的公告开始施行,进一步完善了环保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环境保护税政策适用的确定性进一步提高。自今年6月1日起,环保税等10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合并申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实现纳税人一次登录、一填到底,办税效率大幅提高。与此同时,各省市区统筹考虑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制定本地区的大气、水污染物税额,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对企业进行引导。

“尤其是对低于标准排放的减税优惠政策,激发了企业绿色发展的积极性,有效引导企业从被动减排向主动减排转变。”练奇峰表示。

转型升级,“造绿”的水平更高

环保税通过税收优惠等调节方式,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清洁生产、集中处理和循环利用,是这一税种的三个政策导向。在政策的正向激励以及各方推动之下,节能减排、走绿色发展之路,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选择。

在山东,2018年环境保护税法施行后,造纸行业首家A股上市公司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淘汰价值20多亿元耗能耗水高的3条草浆生产线、8条落后纸机生产线和9台热电机组,投资200多亿元引进国际最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建成“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率、高品质”的造纸基地,提升了产品档次,也获得了更高的利润空间。

在钢铁大省河北,钢铁企业德龙钢铁有限公司的生产厂区,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冀东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矿开展“智慧矿山”建设,用“自动化管理”取代了“粗放式生产”;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投资12亿元汽运改铁运建设“铁路物流园”,削减了75%的能源消耗和80%的污染排放。

在能源生产大省山西,全省涉煤企业积极对煤炭装卸堆存场所进行全封闭改造并增加防尘抑尘设施,全部享受100%削减环保税政策。

山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宝明表示,环保税的实施,有力推动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积极更新改造生产设备,实现了发展方式的转型。

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转型升级,通过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治标治本多管齐下,让曾经的污染大户获得“新生”,也推进了节能减排,让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0年,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从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结果来看,“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是迄今为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

税惠相助,绿色发展动力更足

在8月23日至8月29日一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有关环保税的两组数据格外受关注。

“环保税纳税人户数已达46.2万”,这一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公布的数据,与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之初的26.7万户相比,增长了近一倍。与此同时,环保税税额却一直保持稳定甚至出现下降,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实现收入205.6亿元、213.2亿元、199.9亿元。

算下来,户均纳税额明显减少。采访中,记者发现,除了表面的意义之外,数字背后还隐含着更大的税收杠杆撬动力量。

作为浙江省丽水市唯一取得相关领域《危险固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虽然多年来一直从事废物利用、资源再生、循环经济等方面的经营,但产品更多地侧重于铜制品生产。在“绿色税收”的倒逼下,企业转型升级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环保税优惠的同时,还获得了增值税退税,仅2020年就退税180多万元。

“这些税收红利,是我们转型升级的底气。”公司副总经理赵彰财说,因为这部分资金的助力,他们引进了更多高端人才,目前,156名员工中,有26名科技型人才,企业研发水平得以全面提升,有能力把“废料”回收得更彻底更干净。

放眼全国,这个底气更足。3年来,纳税人因低标排放累计享受减税优惠102.6亿元,因集中处理污水享受免税红利152.2亿元,因综合利用固体废物享受免税红利39.9亿元。

这些减免的税款,是对企业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的有力褒奖,给企业未来持续“加绿”增添了巨大信心。有关部门发布的《2021A股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显示,992家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对环保事业的投入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

放眼未来,随着我国进入迈向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时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努力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仍将是税务人的政治自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传承好塞罕坝精神,深挖环境保护税“排头兵”潜力,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为走稳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贡献更多“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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