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滕州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枣庄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十八大明确的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之年。滕州市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在枣庄市局和滕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制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型税务机关的总目标,依法履行职能,规范执法行为,有力推动了全市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现将2020年的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为在新的起点上建设法治中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税务部门作为执法部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科学统筹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面对严峻复杂的收入形势,严格落实“三个务必,三个坚决”,科学统筹“减”与“收”,“政府需求”与“实际税源”。按照“普惠制”“强制性”原则,通过实施税收专家顾问制度,提供“一企一策、一户一档”的个性化服务等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落实各项税收优惠6.85亿元,同比增加1.35亿元。其中,累计新增减税3.93亿元。在坚守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的基础上,从困难中理清应对举措,通过强化分析研判、科学统筹调度、强化税种管理、加强沟通汇报等措施,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组织收入工作任务。全年累计完成各项收入107.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87.17亿元,社保费17.5亿元,非税收入2.72亿元。

(二)党建及文明创建取得丰硕成果。实施党支部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新“纵合横通强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机关支部与分局支部“六个一”共建活动。狠抓党建文化阵地建设,建成了以“红星耀税魂”“灯塔照征程”“党徽映初心”为主题的“三廊一厅”党建文化中心,被评为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市直机关共产党员淬火提质基地等称号。全力冲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深化“厚德敬业、善税笃行”精神文明创建品牌和“尚善税务、大爱滕州”公益品牌,选树最美税务人。11月20日,被全国文明委表彰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三)纳税服务质效取得新提升。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多渠道宣传推广“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邮寄办”,推出“24小时自助办税”“税邮一体服务”“导税分流+资料预审”“纳税人之家”等服务新模式新举措,有效提升了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便利度。2020年以来,“非接触式”业务办理率提升至90.1%。积极开展税银互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助推复工复产。全市共有312户授信企业通过“银税互动”税贷产品获得银行贷款2.23亿余元,有效纾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四)税收征管基础进一步夯实。开展税源核查,建立动态化土地税源台账,做到“核查一户、建档一户、规范一户”。探索建立“镇街—社区—村居”三级税收共治网络新机制,相关做法得到枣庄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宏伟批示。

(五)制度创新年活动成效显著。扎实开展纳税申报服务标准化试点,编制纳税申报服务标准体系整体架构及123项标准,建立健全《关于企业破产处置涉税问题的处理意见》《跨区域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纳税申报管理办法》《零散税源申报服务规范》等一批制度办法;优化调整了“国际税收关联企业申报”“破产企业纳税申报”“跨区域企业所得税申报”等涉税事项流程;建立起证据管理中心,上线了“纳税申报服务小助手”,相关亮点做法和创新成果得到了省、市局的肯定和推广。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在出台之前,必须要经过法制机构统一审核把关。将自行制定或牵头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所有涉税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既审查文件的合法性,又审查其必要性、可行性,未经审查不得对外签发。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均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方面,滕州市税务局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制定规则、制定程序、备案审查、文件清理等进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并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立、改、废,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目前滕州市税务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相关清理结果已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根据总局《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要求,滕州市税务局不断加强税收政策反馈力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紧扣税收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进行政策执行情况工作调研,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准确性和真实性,提高反馈工作质量。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滕州市税务局落实重大决策依法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重要人事任免依法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重大项目安排依法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大额资金使用依法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和法律责任,召开相关会议,形成会议记录,严格决策落实情况,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滕州市税务局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关于合法性审查的规定,将所有作出的重大决策,尤其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先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不出现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情况,同时强化对重大决策执行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进三项制度。一是行政执法公示事项落实到位。围绕“谁产生、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办税服务厅,通过自动提取金三数据和后台人工录入两种方式,2020年动态审核发布执法信息3928条。二是执法全过程工作留痕可查。按照总局参考标准,配备执法记录仪30台,建设高标准约谈室。完成执法音像记录管理信息平台执法人员权限维护及音像记录上传工作,确保税收执法以“看得见”的方式规范运行、留痕可查,截至目前全局进行音像记录62条。三是做好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滕州局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2名人员配备到法制审核岗位,加快推动法律专业人才归位。对重大税务行政征收决定、重大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税务行政强制、税收保全措施等事项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二)落实好行政执法裁量权制度。滕州局认真贯彻执行《枣庄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文件精神。按照裁量基准滕州局共对23项违法行为设置了“首违不罚”的情形,处罚金额标准采用固定与浮动相结合的方式,将22项违法行为的处罚设定为固定金额,同时为适应现实案件的复杂多变情况,避免僵化、机械裁量,对违法行为情节较重、严重裁量阶次设置一定幅度处罚金额,赋予执法人员充足的裁量空间,确保根据案件客观情况,公正的行使裁量权。全面优化细化对逾期申报行为的处罚,明确同一申报期内不同税种逾期未申报行为只作为一次逾期未申报。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编制公开全市税务机关权责清单。梳理编制税务机关权责清单,细化权力和服务事项的基本要素、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实施依据等,立足法治、规范、统一的要求,适时公开县、分局执法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县、分局两级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等八大类143小项行政权责事项,实现了对权力运行和监督的清单化管理。

(二)加强内控监督平台使用。一是围绕疫情防控优惠政策工作要求,在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子系统疫情防控疑点核查整改疑点信息;二是以内控平台为依托,加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2020年以来,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子系统指标过错61条,进行了自我纠错及过错陈述,完成率100%。税收执法责任追究1人次,在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子系统对追究结果进行了录入;三是认真评估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在内部控制管理子系统中完成了2019年度的自我评估工作,填报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制定了2020年重点内部风险防控计划,列明需防控的内部风险事项,采取的措施、步骤;按照财政部要求填报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和财务部门配合完成2020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七、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投诉、行政复议等纳税人投诉处理联动机制,让纳税人投诉“渠道畅通”;充分发挥税收行政复议化解征纳矛盾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复议案件质量,做到“案结事了”。对税收裁量、行政补偿等方面涉税纠纷,本着自愿、合法原则,积极运用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等方法,依法处理纳税争议及诉讼工作,增强税务机关自我纠错能力,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0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局、枣庄市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及区县税务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将涉及纳税服务工作的“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办税地图”“办税指南”四大类以及涉及行政执法工作的“权责清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七大类工作纳入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政务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公开,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税务干部的法治思维。培养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系统内市局、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增强“关键少数”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落实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严格遵循各个会议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凡属重大问题必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效能。建立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用法制度,利用“钉钉”手机软件,每周一、四定期向全系统干部推送法律知识内容,并通过学习测试的形式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测。邀请国家标准委专家蒋顺祥、市纪委监委张庆昶主任、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分别为税务干部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提升全体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学法用法意识。

(二)做好税法宣传工作。2020年滕州税务聚焦“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的主题,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线上集中发布+线下精准推送”活动,在线上,通过税企微信群、“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网络平台,集中向纳税缴费人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汇编,搜集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线下,政策宣讲服务组走进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倾听纳税人心声,了解企业需求,精准提供政策支持。前往辖区重点企业问需求、送政策、解难题,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宣传讲解企业适用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就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共商对策。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强化学法机制建设。结合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将法治学习作为中心理论学习的“必修课”;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学法日制度,聘请法律专家或由法制股同志对国家新颁布的各项法律及税收政策进行讲解,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表率、示范引领作用,让领导干部成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头雁”和“先行者”。采取分散学习和集中培训相结合,重点学习涉税相关法律基础知识;采取执法资格与上岗教育相结合,积极组织全市税务干部参加全国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全市一线执法人员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和能级认证,并取得了执法资格证书。

(二)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据每名公职律师的特长,具体工作特点因素等制定了分类培养、统筹调配、集中管理、灵活使用的工作原则。制定公职律师培训学习计划,明确培养重点,建立培养档案。共配备公职律师4名,3人正在申请公职律师。滕州局和滕州市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关于企业破产处置涉税问题的处理意见》,通过建立“税院联动”机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及时获取法院裁定破产信息。有效破解了破产流程中的痛堵难题,在推动长期未结破产案件上发挥了破局提速的重要作用,成功助力滕州正宇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和解。

十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滕州局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开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工作力度,采取领导小组学习研究内容清单式推送、工作报告备案制度,推送依法治税“路线图”和“施工图”等措施,指导推动依法治税工作开展,形成市局党委统一领导、各分局、各科室协同共治、上下贯通联动的依法治税工作格局。

 在下一步工作中,滕州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睿智的思考,更加坚决的决心,更加清晰的目标,全面开创全市税务系统法治工作新局面,推动滕州税务事业实现新的发展。一要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把税务部门的工作放在依法行政的视野进行认识和落实,从推进实质法治的角度思考和推进。全面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持续推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升税收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二要更好发挥综合税政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税收工作,持续出台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对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为确保这些税收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必须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执行力度,让全社会正确理解政策、基层税务干部正确执行政策、纳税人全面享受优惠政策,税务部门要更好发挥政策综合的作用。三要提高履职能力。随着税务部门的工作职能的拓展,执法范围更广,执法对象更多,执法任务更重,工作标准更高。对税务部门干部的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形成新挑战。税务干部不仅要熟悉各税种政策的历史沿革,更要跟踪最新政策,既要熟悉税收程序法,更要学习各实体法,既要熟练掌握行政法,更要不断学习贯彻民法典,来适应新形势、新发展。四要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应经过合法性审核。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