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60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6-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601号提案“关于建立特色产业园,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答复如下:

发展特色产业园是有效整合资源、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的有效举措。我局采取多种措施服务产业园建设发展,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严格落实支持产业园区和企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通过网站、微信、视频、移动客户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鲁税通山东税务征纳互动平台、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税费政策宣传。深入特色产业集中的产业园区、企业集聚区,开展专门的宣传辅导培训,帮助纳税人熟悉掌握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二是创新细化服务举措。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和无纸化办税,以及网上办为主、自助办为辅、第三方代办为补充、办税厅兜底的“四位一体”智慧办税服务模式。完善多渠道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功能,让纳税人办税更加便利。

三是建立税收顾问制度。由税务系统内各部门业务专家和公职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才组成专家团队,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政策优势、数据资源优势,选取重点产业企业,制定“一户一策”税收方案,为企业提供项目化、个性化涉税服务,帮助企业尽享快享政策红利。

提案中建议对产业园区和园区内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由于税收政策制定权在中央,没有中央授权,我局无权制定优惠政策。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税收专家顾问团队的作用,深入企业和产业园区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同时,加强调研沟通,全面了解企业和产业园区在税费政策、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及相关部门进行反映,为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园建设,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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