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2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5-1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218号提案“关于推动实体零售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内循环经济的建议”答复如下:

实体经济是我国经济的命脉所在,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是财富创造的根本源泉,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支柱,是构筑未来发展优势的重要支撑。山东省税务局高度重视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从加强服务管理入手,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实体零售转型升级,全力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了进一步落实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依法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对符合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与其他纳税人一律平等对待,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台账》定期报告制度,按期调度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注重收集服务案例,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通过税务机关网站、微信、视频、移动客户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鲁税通山东税务征纳互动平台、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税费政策宣传,开展相关政策专题辅导。定期开展优惠政策落实效应分析工作,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优势,掌握政策落实的最新动态,确保数据清晰、享受准确,及时、有效的提出落实建议。做好优惠数据测算,利用测算结果开展精准辅导,对符合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开展进一步辅导,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

二是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办理优惠事项,优化办税流程。除依法需要核准或办理备案的事项外,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无需再履行备案手续、报送备案资料,分类有序推进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确保流程简明易行好操作,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减少纳税人到厅办税环节,进一步缩短非即办业务办理时限。深入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模式,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推出“全流程网上办”等非接触式办税事项,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功能,让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直达享受政策优惠。

三是落实税收专家顾问制度。组织税收专家顾问团队,聚焦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堵点”和“断点”,进行全面“把脉”和“靶向”施策,开展“精准滴灌”式的个性化服务,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利用税收大数据资源优势,定位企业涉税风险,主动获取需求、研究服务措施,帮助企业降本增效、转型升级。运用民营经济税收分析指数,从增值税发票、出口退税等税收数据入手,帮助经营困难的企业展开行业分析,解决产品(服务)短缺或滞销问题,促进企业复工达产,化危为机,快速回归健康发展快车道。

四是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省税务局主动对接,与发改、商务、财政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在政策宣传、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促进政策落实落地。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对市、县局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涉嫌退税超期、政策执行不统一等线索一查到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通报,督促各地整改落实,坚决打通纳税人享受税费优惠的“最后一公里”。

六是积极提出政策意见建议。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体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制定权在中央,没有授权,省及省以下税务部门没有制定税费优惠政策的权限。针对您提出的分段降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地方税等税费的建议,我局将联合财政、商务等部门进一步详细了解纳税人的困难和需求,对企业的合理诉求我们无权满足的部分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意见建议,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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