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62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4-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621号提案“关于促进我省住宿餐饮业向好发展的建议”答复如下:

住宿餐饮业作为传统的服务行业,对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吸纳就业起到了重要作用。山东省税务局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住宿餐饮企业渡过难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强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辅导,通过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税费政策宣传,帮助纳税人熟悉掌握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尤其是针对2021年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的税费优惠政策,以及近期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月销售额标准提高至15万元、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等优惠政策进行重点宣传,开展专题辅导,帮助纳税人用好用足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二是创新细化服务举措。积极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10类30项100条便民办税措施,主动问计问需于民,税费咨询快速响应,切实纳税人办实事解难题。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和无纸化办税,完善多渠道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功能,让纳税人办税更加便利。

三是建立税收顾问制度。由税务系统内各部门业务专家和公职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才组成专家团队,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政策优势、数据资源优势,对政策进行集成梳理打包,实现一户一策精准推送,通过上门走访、开展为企业提供项目化、个性化的“一对一”专业涉税服务,辅导企业正确申报,足额享受政策礼包。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税收专家顾问团队的作用,聚焦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堵点”和“断点”,为企业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同时,加强调研沟通,全面了解住宿餐饮企业在税费政策、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企业的合理诉求我们无权满足的部分,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及相关部门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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