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周村区税务局限期改正公告
山东家筑建材有限公司等18户纳税人(名单见附表):
你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办理2021年1月份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1年02月12日前到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周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周村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表:2021年1月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名单.xlsx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周村区税务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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