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30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2-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对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306号“关于0-3岁婴幼儿托育体系建设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集中于中央,省级税务机关未经授权没有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权力。关于“出台支持托育机构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的建议,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及相关部门反映企业合理诉求,努力解决纳税人关注的相关涉税问题。下一步,为了落实好支持托育业发展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地。通过税务网站、微信、视频、移动客户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鲁税通山东税务征纳互动平台、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税费政策宣传和相关政策专题辅导。

二是强化纳税服务,使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充分发挥基层税务机关直接面对纳税人优势,根据纳税人的不同需求,对纳税人重点辅导,向纳税人全面解读税收政策,指导纳税人更深入、更精准地理解掌握政策规定和管理要求,使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政策,确保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三是推行税收专家顾问制度,点面结合深度帮扶。由税务系统内各部门业务专家和公职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才组成专家团队,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政策优势、数据资源优势,选取相关产业企业,制定“一户一策”税收方案,为企业提供项目化、个性化涉税服务,帮助企业尽享快享政策红利。

四是及时跟踪分析,做好落实情况汇报。定期开展优惠政策效应分析,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优势,掌握政策落实的最新动态,确保数据清晰、享受准确。做好优惠数据测算,利用测算结果开展精准辅导,对符合享受条件的企业开展进一步辅导,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

五是加大监督保障,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地。坚持政策落实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通过优化监督机制,加强对政策落实的跟进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中的偏差,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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