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24 来源:滨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2020年,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滨州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紧密结合部门职责,把握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理念,担当作为抓落实,强基蓄势求突破,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不断深化全面依法行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税收重点工作,法治税务建设展现更加良好态势。

一、税收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位一体战略布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党员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当前的形势下,滨州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提高依法治税水平,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能力。大力倡导法治思维。按照“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能力。”“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等重要论述的要求,把握法治的建设和完善,干部法治思维的树立是基础,也是关键一环,必须牢牢树立,毫不动摇的观点,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精神等作为党委会议题,组织领导小组成员集中学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严格落实关于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要求,不断优化服务,提升质效,履行行政审批职责,2020年滨州市税务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无逾期事项。

2. 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梳理是市、县两级税务机关及税务分局权力责任事项,依法予以公示。对权力事项进行及时动态管理。目前,市、县、分局三级权力与责任清单全部公示到位。

3. 完善宏观调控。优化“一户一策”,推进“税收专家顾问”制度,通过专业化、精准化管理服务,推动各项税收政策全面落地。一是“一户一策”落实精准服务。制定实施意见、服务模板,选取企业集团、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服务重点,对标涉税需求,分户制作个性化服务书,为企业提供全面、精准的涉税服务和发展建议。二是“专家顾问”强化专业管理。选拔业务骨干组建专家顾问团队,分行业建立税收顾问模板,为纳税人制定政策落实、账务处理等方面税收解决方案,帮助享受税费优惠,提醒涉税风险。三是“数据赋能”助力复工复产。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精准匹配纳税人需求,促成支持复工复产合作事项。

开展经济税收分析,向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提交报告76篇。 一是宏观分析服务经济决策。依托税收数据,对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形成《税收视角下滨州经济发展的思考》《从重点税源看疫情对滨州经济税收影响》等报告26篇,有效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二是中观分析服务行业定位。围绕支柱行业发展,提报《关于打造世界高端化工产业基地的建议》、《从经济税收数据再看高端铝产业发展》等。关注各县区特色行业发展,形成加快金属板材、绳网、肉牛等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报告,积极为行业发展建言献策。三是微观分析服务企业发展。聚焦规上企业、企业集团、新兴企业,积极开展个性化、典型性分析,形成了《关于渤中19-6特大凝析油气田项目税收工作情况的报告》等,为企业转型、项目开发、政策落实提出了税收建议。

4. 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政府主导,市、县两级政府全部下发《税收监管共治实施方案》,1+N“网状”协同治理模式基本形成。强化部门配合,推动成立全市财税政策研究专班,加强对政府投融资平台、国企改革等领域税收研究,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强化“标准化”管理理念,坚持规范执法与还权还责结合,着力打造“全省样板工程”;制定税收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细化28项重点任务,明确征纳权责标准;完善场景式流程88个,解决职责不清、不会干、不能干的问题。推进“信用+风险”税收监管模式,将全市95%以上的市场主体纳入信用积分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服务。

5.优化纳税服务。围绕营造便捷贴心的税收环境,持续推进纳税服务改革,办税缴费智能化、便利化实现新突破。全市“非接触”办税占比96.65%,出口退税审批压缩至1.9天,均列全省第一位。一是拓展非接触办税。落实“非必须、不见面”原则,全力拓展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实体厅窗口业务量同比下降75.87%。推进“智能微厅”进商超、进银行,实现税收业务自助化、信息统计智能化。二是加快智慧厅建设。办税厅集成智能导税、智享自助、VR虚拟体验等功能,布设远程服务指挥中心,运行智慧税务云脑,进一步提高了办税服务的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打造的“税E家”服务品牌获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三是强化信息化支撑。研发“税立方”APP软件,实现涉税政策信息直达企业高层,11月上线以来,累计推送涉税信息9445条,反馈涉税需求1246户次。研发“社保费监控对账系统”,推进财税库银与社保医保数据集中,均在全省推广应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学习总结《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滨州市税务局现有税收规范性文件6件。

2.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做好文件合法性审查,把好税收法制关、政策关,采取公职律师审核法律关,业务部门审核税政关的方式,全年签地方涉税文件65件。

3.加强综合税政管理。一是做好国家和全省重点政策。落实疫情防控惠企政策,工作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税收优惠政策,向680户建档立卡贫苦人口进行政策宣讲,并积极协调人社等部门,促进优惠应享尽享。二是做好聚焦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本年度形成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四篇,专项政策评估报告一篇向省局进行政策反馈。三是参与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决策责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工作规则》。坚持集体讨论。系统各级严格按照规定对包括资产处置、大额费用开支、人事调整、重要工作部署等重大行政决策都提交集体研究决定,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团队,保证法律服务团队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优化税务执法。一是以省局“三项制度”执法公示平台、音像记录平台等系统上线工作为主抓手,线上进行执法公示平台、音像记录平台操作培训370余人次。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事前公示事项全部公示到位,事后公示按时维护,40项公示事项全部公开到位。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开展重大执法活动音像记录,及时录入信息平台,实现档案管理集约式储存,快捷化调用;做好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以法律和程序为基准,严把审核关,并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为省局制定全省审核标准提出意见;二是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降低执法人员风险为导向,充分调研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在平台应用、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向省局反馈。

2.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一是做好《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推行工作,明确文件适用原则,对基层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做到处罚裁量合法性、合理性双保障;二是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按照规定程序和内容开展审理工作,确保了审理质量和效果。

3.创新税收执法方式。推进“信用+风险”税收监管模式,将全市95%以上的市场主体纳入信用积分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服务。扩大税收信用应用,开展“银税互动”,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资金困难。

4.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税收执法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发现的代表性问题,从不同角度开展分析研究、提出借鉴意见,编写下发督审参考案例8篇。定时扫描执法责任制指标,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对疑点数据进行验证、分析、梳理、核查。通过督促整改,举一反三,严肃责任追究,规范执法行为,保护激发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认真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考试成绩位列全省前列。滨州共计32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

6.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保障执法经费,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落实购进执法记录仪,建设税务约谈室等执法配备要求,现有执法记录仪200余台,建设税务约谈室20间。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强监督执纪,围绕改革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以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重点事项,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有效化解了各类问题和廉政执法风险。

2.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在今年一起诉讼案件中,切实履行负责人出庭制度,案件取得胜诉结果。

3.加强行政监督。一是在“常”字上持之以恒,日常防控是基础。排查梳理“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等各类风险点、防控措施278个。充分利用内部快反团队优势,在关注高风险纳税人的同时,聚焦税务人员执法风险,积极探索内外部风险联动机制。编制完成财政部内控报表,10个县(市、区)局及市局机关本级内控开展情况评分均为优秀。二是在“专”字上深化拓展,专项防控是关键。结合滨州实际,提报信息化防控措施16个、内控建议4个。对组织收入、减税降费、发票管理等高风险领域开展内控风险评估。三是在“新”字上连接互补,个性防控是保障。通过个性化的补充防控,构建最后一道防线。主动承接上级局个性指标的编写完善工作,编制减税降费指标2个、廉政建设指标2个、执法督察指标1个。

4.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对税收违法行为举报途径向社会公示,畅通举报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托门户网站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形成以市局门户网站为总平台,依靠各地方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发布或转载公开信息,依靠微博、微信公共账号等新兴网络手段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并及时收集、审核和回应纳税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托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的信息公开区,公开最新政策、部门公告、政府信息获取渠道等信息,依托纳税人意见箱、留言簿等征集纳税人需求,通过电子屏幕、政府信息公开设备等滚动播报信息。利用网络及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依靠网络及新闻媒体更新快、权威性强、受众面广的特点,及时在有关媒体发布信息,回应各方面关注的问题,积极引导舆论走向。

6.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开展“八个一”警示教育,编发“税苑清风”电子微刊24期,营造廉政氛围。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专项整治。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20年滨州市税务系统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重点在提高干部认识上做工作。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税务行政复议在依法治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面对税务行政复议,端正自身态度。对于纳税人提起复议等情况,应做到积极应对,在执法过程中避免与纳税人搞“私下交易”等损害税法尊严的行为。在坚持做好税法宣传、情况沟通的前提下,认真应对,切实维护税法执行的严肃性。通过复议案件,虚心接受上级机关审查,了解本单位在执法及服务中的不足,以进一步提升执法的规范性。

2.改革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对部分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信访数量同比下降25%。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信访工作的法律把关作用。

(七)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加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学法制度,按季度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学习。组织开展2020年市局机关国家公职人员在线学法用法考试,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党内法规、以及我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等内容,全员学习考试达到规定要求。

2. 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打造以公职律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法律队伍。一是筑实素质提升平台。根据省局公职律师培养使用的意见,结合我市公职律师情况,为公职律师制定培养规划。积极扩大公职律师后备队伍,对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干部,进行公职律师“一对一”辅导。已有7名同志在职顺利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二是筑好履职实践平台。组织开展公职律师开展支持疫情防控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咨询解读活动、组织参与省局公职律师僵尸企业出清等重点课题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得到省局肯定。三是探索公职律师跨区域使用平台。探索推行团队化作业、项目式攻关、集体化研讨工作模式,促进公职律师参加市局重点项目,公职律师在诉讼应对、专家顾问制度建设、法律疑难问题研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八)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多次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会上研究全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税务专家顾问推行、“三项制度”全面推行等重要法治工作,将重大法治决策通过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部署。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按要求将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向市政府和省局报告,报告通过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将法治建设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结合法治税务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不断提升全市各级税务机关税收法治建设水平。

二、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随着纳税人、缴费人维权意识的提升,复议诉讼的数量面临增多的风险。但是与之相对应的是,税务机关自身应对能力还不强,部分单位法律人才力量不足。

(二)行政执法存在不足。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法治意识仍需不断强化。实际执法中仍然存在部分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执法规范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党建引领

牢记税务机关是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的基本定位,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建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力推进“五型”模范机关建设,力争市、县两个序列都走在前列。加快党建品牌建设,实施“党员淬火”系列工程,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强化“书记意识”、“党员意识”。

(二)依法履行职能

一方面,着眼政策应享尽享,持续完善“一户一策”税收解决方案,改进税收专家顾问制度,优化措施,精准落实,借助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化平台,实现税收专家顾问制度线上化、实体化、高效化,打造一键问需,线上服务。及时更新重点企业名单,为企业在电子税务局开通专家顾问服务功能。提升专家顾问服务深度,为企业远景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另一方面,着眼收入依法依规,严肃收入纪律,坚守原则底线。

(三)打造法治、绿色、智能税务

1.打造“法治税务”。坚持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贯穿到税收工作全过程。一是探索执法质控机制。落实“三项制度”,优化执法岗责体系,强化执法质量监控,优化执法流程,促进透明、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探索执法联合机制。积极探索税务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三是探索“三险”联防机制。建立廉政风险、执法风险、纳税人遵从风险“三险”信息化联合防控新机制,评估、查找和梳理风险点,依托科技支撑,做到流程监控、痕迹管理。

2. 打造“绿色税务”。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创新思维、转变观念,加快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打造成本最低、程序最简、服务最优、效率最高的绿色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一是丰富办税方式。全面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深化“非接触办税”,应用好电子税务局,提升“电子办税”覆盖面和便利度,增强办税体验。二是简化办税流程。推动税费业务办理规范化、标准化,优化“一厅通办”、“一次办好”等措施,进一步精简企业开办、房地产交易等方面的税务流程,压缩办税时间。三是转变大厅职能。加快智慧办税厅建设,减少实体窗口,弱化实体化功能,增强虚拟化、网络化、智慧化功能。

3. 打造“智能税务”。积极运用新理念、新技术,在征管基础、税收信用、税收共治上狠下功夫,依托税收监管工作平台,逐步构建起“组织架构扁平化、云端平台自助化、业务流程数据化、征管手段网络化”的现代智能化税收监管体系。一是以“标”固本。树立标准化税收监管理念,实施征管夯基工程,以厘清职责为基点,制定场景式、标准化业务流程,提升依法征管效能。二是以“信”促管。坚持信用导向,全面升级“动态信用监控预警系统”,推进“信用+风险”差异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税收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三是以“智”共治。依托城市信息化建设,积极打造智能化涉税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完善多主体参与、多载体支撑、多途径推进的共治新格局。

(四)加强法律监督

1.持续加强内控管理。强化风险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平台监督和远程防控功能,持续对全市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状况实施动态监管。针对普遍性和高风险性问题开展内控风险评估审计,及时发现税务管理中可能产生重大风险的环节,筑牢重大风险防范机制。

2.深化税收执法督察。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要求,突出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局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新出台的税收改革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察,提升工作站位,服务改革大局。深入搞好工作调研,聚焦由于征管体制改革业务衔接不顺畅、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等可能引发的执法风险,做实专项督察。

3.扎实开展专项审计。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审计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管理使用情况,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政府采购审计,关注招标文件编制、评标过程、验收入库、资产使用等环节,促进采购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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