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税务:“网格化服务”助推专票电子化工作

发布日期:2021-02-18 来源:大众网·临沂 字号:[] [] [] 【打印本页】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我是国家税务总局临沂高新区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根据税务信息系统显示,您于近期收到了安徽皓通管业有限公司为您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温馨提示您注意查收。”1月19日下午,山东飞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收到了来自国家税务总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短信提醒。

为保证专票电子化扩围工作顺利开展,临沂高新区税务局统筹谋划部署,拟定工作方案,成立网格化服务团队,并对网格化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前做好系统功能测试,为接收和开具增值税电子化专用发票做好了充足准备。

“网格化服务”专员专岗。成立专门的网格化服务团队,安排专员专岗负责网格化服务工作。系统接收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网格化服务分配确认表》后,由工作人员立即将信息分配至对应的网格化服务人员,由网格化服务人员根据系统生成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网格化服务确认清册》主动联系纳税人,推送信息提醒,确保信息接收及时、推送及时。

“网格化服务”专员辅导。除了在系统内开展内部业务培训外,临沂高新区税务局还通过“非接触式”的方式开展“一对一”、“点对点”服务,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向纳税人推送相关辅导材料并开展业务辅导,确保纳税人了解电子专票实施的背景意义,明确电子专票版式,懂得如何辨别真伪,提升纳税人对于专票电子化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同时为保障纳税人正确掌握电子专票开具流程,还对开具和接收电子发票的相关操作问题进行了辅导,确保纳税人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熟练使用相关系统。

“网格化服务”专员反馈。网格化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会对提供服务的基本情况进行记录,服务过程中详细询问纳税人对于专票电子化推行的意见建议,并通过系统反馈服务完成情况。建立电子专票网格化服务日报表制度,实时记录每日电子专票开具接收情况,同时成立专票电子化工作监督内控小组,以“一户式”信息归集为基础,及时统计辖区内企业电子专票接收情况并进行监督反馈。

“相信专票电子化能够极大方便我们的工作。税务部门的短信提醒非常温馨及时,业务辅导也精准到位,希望在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辅导下,我能快速掌握电子化专票的开具使用流程,尽快适应新的形势。”山东飞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会计人员李洪彩对专票电子化的推行充满期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