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7 来源:潍坊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发文日期】2021-12-17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第50号修改)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号)全文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17日              

  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公告的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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