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荣成市税务局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六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终止,按规定停止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纳税人
序号 | 税务机关 | 代征人的名称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地址 | 原委托代征的范围 | 原委托代征的期限 | 原委托代征的税种及附加 | 计税依据及税率 | |
1 | 国家税务总局荣成市税务局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荣成市供电公司 | 0631-2597035 | 于云成 |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成山大道东段18号 | 代征本辖区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 | 2019-01-01 | 2021-12-31 | 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 | 印花税 购销合同金额*0.03%,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0.5%,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税额*7%,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税额*2%,增值税 应税收入*3% |
国家税务总局荣成市税务局
2021年 11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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