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召开煤电保供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专题会议

发布日期:2021-11-11 来源:德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11月9日下午,市局召开煤电保供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应对部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选择不享受缓缴措施问题。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德峰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省局《关于对部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选择不享受缓缴措施开展分析应对的通知》精神,对市、县两级各部门前期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我市部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选择不享受缓缴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市局煤电保供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专项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组长李德峰主持了会议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工作相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一户一策”税费解决方案作用,建立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落实工作台账,做到落实留痕,责任清晰,并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落实情况纳入目前工作作风整顿的重点,持续巩固工作成效,促进工作落实。

二、要高度重视纳税人因担心政府年度考核、年度评比等原因选择不享受缓缴问题,各县(市、区)局一把手要向地方党委、政府做好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理解支持,避免落实过程中出现问题,确保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平稳落地。

三、针对部分纳税人因担心影响银行授信等原因放弃缓缴等情况,要组织召开“银税互动”专题会议,通过“银税互动”工作机制,加强与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缓缴税费不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的宣传解释工作,打消纳税人顾虑,促进缓缴工作顺利开展。

四、认真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提醒。各级要在前段时间的基础上,采取卓有成效的措施,确保政策传达到位、落实到位。要组织专题业务培训,12366、办税服务厅等一线服务人员要准确掌握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按照统一口径准确高效解答纳税人相关咨询。严格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扩大宣传面,保证落实面,避免遗漏户,使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对延缓缴纳税费措施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五、在落实缓缴措施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体现税务机关担当作为,又要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意愿和选择,特别是针对坚持选择不享受缓缴措施的纳税人,不要过度打扰,避免出现负面舆情。

六、加强落实情况督导。会议要求法制科要加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题督导,近期要将召开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30号公告和75号文件,制定细化措施,明确部门分工,确保落实到位的情况;召开煤电保供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应对部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选择不享受缓缴措施问题的情况,作为督导各县(市、区)局工作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政策措施的工作重点,对县(市、区)局实施专题工作督导。

市局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法制科、信息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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