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11 来源:淄博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2021年我局采取定向抽取方式,随机抽取6户营利性教育机构,对其所属期2018.01.01-2020.12.31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目前此项检查工作已经结束,共计查补税款6.233万元,滞纳金1.56万元,罚款0.75万元。其中自查查补税款4.743万元,滞纳金1.52万元;重点检查查补税款1.49万元,滞纳金0.04万元,罚款0.75万元。

特此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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