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河东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30 来源:临沂市河东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报告由临沂市河东区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的数据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河东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并积极受理和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积极主动公开情况。河东区税务局不断提高认识,持续强化组织领导,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纳税人的联系,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企关系,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规划,并具体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税务系统的政府公开工作。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项,其中公示处理行政许可4项,对外管理服务事项47项,处理行政处罚7项,行政强制5项,政府集中采购2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河东区税务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于依申请公开由相关股室进行全程负责,多部门联合审查申请公开事项是否合法合规,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办公电话、办公地点、权责事项等,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2020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河东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各类关于信息保密的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审查,建立三道防范屏障,由各股室进行信息的初步审查,然后由办公室进行复审,最后由领导进行终审,确保拟公开信息的合法、合规。2020年度,未出现政府信息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河东区税务局积极拓展多种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平台。以信息平台为基础,强化与纳税人的沟通,提升信息公开的质效。在“大众网”、“在临沂客户端”、“今日河东”等媒体发表20余篇。同时,河东区税务局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积极推广电子税务局、“鲁税通”平台的使用,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河东区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明确工作方向和责任人,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等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完善相关监管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43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7

0

6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2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7077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河东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开不够及时、规范、准确。针对出现的问题,河东区税务局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安排专人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和考核标准,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范围,与相关股室及时沟通,确保公开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河东区税务局第一时间通过平台进行公开、公示,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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