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兰山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30 来源:临沂市兰山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兰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兰山区税务局)立足主责主业,严格按照《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互利共通,齐头并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公开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通过兰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4条,公开内容涵盖主要职责、机构设置、责任清单、领导分工、公告公示、部门文件、工作动态、年度总结和计划等方面。

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组织、协调、发布和维护等日常工作。局内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从组织上、制度上确保了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同时,注重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总结工作,报送政务公开交流稿件5篇。其中《主动谋划 多点发力 兰山区税务局谱写政务公开“三部曲”》被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刊登。本年度共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2条,均已按要求答复办理。

(二)畅通沟通渠道,重视申请公开

主动向社会公布依申请公开通讯录,畅通公务邮箱、邮政信件、办公电话等多种依公开渠道,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知情权。2020年共收到1位自然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增值清算方面,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由于申请公开内容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未予公开相关内容。

(三)严把保密关口,强化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信息上网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安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严格按照《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晰政务公开的主体责任与流程规范,对拟公开的信息,由各责任单位初审,办公室复核,局分管领导把关,重要信息报经局主要领导审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正确性。

(四)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平台建设

2020年,兰山区税务局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公开方式,扩宽信息公开覆盖面,提升信息公开质效。借助兰山区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及时更新税务部门近期工作开展情况、税收政策法规与政策解读、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情况等,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部门公信力;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积极向各大新媒体投稿,累计刊登稿件40余篇;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利用“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在线上与纳税人、缴费人“云见面”。

(五)健全制度机制,畅通监督保障

细化任务分工,认真落实《2020年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同时编制、公开了税务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与主要任务分解表,细化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将政务公开工作计入考核指标,严格工作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组织相关岗位人员认真参加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有效提高了部门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605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7

0

1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2824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4133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兰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根据上述问题,不断改进和提高,抓好整改工作,具体改进情况如下: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制定、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和制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目录规定的内容、时限开展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二是加强学习力度。组织相关岗位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通过培训,切实增强了公开意识,提升工作了能力,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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