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钢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济南市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济南市税务局")有关制度规定,向全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钢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济南市钢城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济南市钢城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济南市税务局和济南市钢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辖区内公民、法人及企业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构建多元化的主动公开格局。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办税等税收重点工作,持续在网站、报纸、新媒体等平台发声,2020年,在中央、省、市各类媒体平台发布政务信息23篇,及时解读政策措施,展现服务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加强依申请公开渠道建设,与邮政快递合作,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邮寄送达;设置专门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0年,济南市钢城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济南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公文公开审核机制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第一时间报济南市税务局审查。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管理,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检查,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确定其内容是否仍符合不予公开的情形;对因情形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主动保障公民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办税服务厅政策法规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及时发布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及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等重要信息;充分发挥"电子税务局"优势,发布办税指南,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提升纳税人体验感、获得感,增强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参与度、知晓度、满意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济南市钢城区税务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办公室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明确考核标准,定期组织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18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2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271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济南市钢城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政府公开信息工作部署及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强化过程督导,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公开信息内容较少、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丰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充分利用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和渠道,广泛宣传税收重点和热点工作,提升区局外部形象;发挥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和电子税务局作用,及时发布各类涉税服务信息,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

二是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及上级部门要求,规范政务公开程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公开,切实保障辖区内公民、法人及企业组织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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